HNPR-2022-03010
湘教发〔2022〕1号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及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财政局,各高职学校:
现将《湖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及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2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
及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群)
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意见》(湘政发〔2021〕5号)《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20〕2号)《湖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湘政办发〔2021〕43号)等文件要求,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示范引领、湖湘特色的职业学校和专业群,推动我省职业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现就“湖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湖南省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优计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优化类型定位,创新产教融合机制,健全职业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建设一批起示范引领作用的职业院校和专业群,打造湖湘职业教育品牌,带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坚持产教融合。深度对接湖南“三高四新”战略关键领域和新兴优势产业,不断创新产教融合体制机制,提升职业院校和专业群与产业的对接度,增强湖南职业教育支撑现代产业体系能力。
坚持创新驱动。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全过程,着力破除制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不断深化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评价模式改革,激发职业院校发展活力。
坚持成果导向。加强“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过程管理和绩效考核,催生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标志性成果,推动项目单位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升。
(三)建设目标
“十四五”期间,遴选建设3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含职业本科学校)、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60所左右优质中职学校、200个左右优质专业(群),全面提升新时代湖南职业教育核心竞争力和社会美誉度,引领湖南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建设。加强职业学校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党组织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选优配强职业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体系,形成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关键领域改革。健全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创新与专业群相适应的专业治理组织架构,扩大专业群管理自主权,发展跨专业教学组织。
(二)建设德技并修育人体系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高职学校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建设,中职学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团队建设,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打造一批思政教育实践基地、思政教育示范团队和思政教学名师,建设一批课程思政研究中心、课程思政示范课。积极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
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推动学校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项目单位持续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双元”育人,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持续推动校企共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考核标准。推动与行业相关企业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工作,立项建设的高水平高职学校、优质中职学校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达30%以上,高水平专业群、优质专业(群)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达40%以上。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与行业部门合作,探索定制化培养新模式,扩大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的专业覆盖面和培养规模。
强化创新能力培养。依托合作企业,将真实项目、真实产品引入学校,把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设立一批创新创业讲堂,培育一批创新创业导师,鼓励支持教师带领学生协同攻关,提升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业品质和综合能力。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推进质量评价改革。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动态更新考核评价标准。探索建立学生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评价制度。倡导以作品为核心的专业课程评价,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学业评价制度。出台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标准,强化劳动素养和劳动实践评价。探索建立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的学生成长诊断分析系统,实施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评价,健全增值评价和综合评价。建立健全毕业标准,加强毕业考核,严把出口关。
(三)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和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健全师德失范行为警示处罚制度,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教师招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创新师德教育、注重师德激励,树立一批师德典型。
培养引进领军人才。争取学校举办者支持,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机制,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出台学校(专业群)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培养引进一批优秀专业(群)带头人、产教融合领军人才、产业导师(教授),优质中职学校至少有1名市级以上人才称号,优质专业(群)至少有3名以上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双师素质的专业带头人;高水平高职学校至少有1名省级以上人才称号,高水平专业群每个专业至少有1名正高职称专任教师;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博士占比达到15%。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人才年薪制。
建设教学创新团队。推动落实高职院校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用人计划、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推进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校企互聘兼职的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生师比控制在18:1以内。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项目单位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聘请的行业企业专家、能工巧匠承担的教学课时比例占30%以上。引进一批行业企业领军人才,组建结构化的专业教学团队,协同开发模块化课程,协同开展模块化课程教学,高水平专业群和优质专业(群)至少建成1个以上省级及以上专业教学团队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改革教师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岗位职责和标准,构建教师分级分类评价体系。突出育人成效和教育教学实绩,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业绩纳入教师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学校绩效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优化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四)推进专业集群发展
创新专业发展机制。围绕国家、省重大战略,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动态调整专业结构,改造升级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专业,加强新兴专业建设,提高专业集聚度,形成与区域行业的优势产业、支柱产业紧密对接的特色专业体系。每个高水平高职学校重点建好3个专业群,其他学校重点建好1-2个专业群;每个优质中职学校重点建好2个专业(群),其他学校重点建好1-2个专业(群)。建立健全专业群建设管理制度,组建由行业企业代表、相关专业(群)负责人、毕业生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统筹专业群建设与发展。深化与行业企业、村镇、社区合作,建设一批示范产业学院。
建设高水平实践教学基地。争取学校举办者支持,加大教学设施设备投入,项目单位每年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增长值不低于10%或超过1000万元。校企合作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实训基地,高水平高职学校至少建成1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质中职学校至少建成1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水平专业群、优质专业(群)至少建成1个生产性实训基地。
深化课程改革。动态更新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实习实训标准、质量评价标准,优质中职学校至少主持1个以上省级职业教育标准开发,高水平高职学校至少主持1个以上国家级职业教育标准开发,高水平专业群、优质专业(群)核心专业至少建成1个以上省级优质职业教育教学标准。深化模块化课程体系改革,高水平专业群、优质专业(群)至少建成3门以上共享核心课程,至少有50%以上专业核心课程有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智慧式教材或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
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推进教法改革,以学习者为中心,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建立健全教授上课和传帮带制度,带动青年教师推动课堂革命,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探索专业导师制和小班化探究式教学。
(五)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夯实基本办学条件。对标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积极争取学校举办者支持,着力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完善教育教学、文艺体育、校园文化、生活设施。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发展需求,适度超前部署校园网络,主干网支持IPV4和IPV6双栈部署,有线接入网基本敷设校内建筑,无线校园网覆盖校园全场景。推动建设校园物联网和校园5G网,建设安全、高效、节能的校园数据中心及其相关系统。
完善智慧教学设施。推进人工智能和5G技术应用,建设一批智慧教室、直播教室、智慧实训(实验)室、虚拟仿真实训系统等,促进学校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一体化建设,打造虚实结合的智慧学习环境。开发基于大数据智能诊断、资源推送和学习辅导等应用系统,探索建设智能学习空间和学习体验中心。
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快信息技术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改革,形成泛在化、个性化、智能化学习体系。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需求,推进数字资源、优秀师资、教育数据共建共享。改革教学资源库应用评价机制,推动立项建设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升级和开放共享。建设一批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湖湘特色数字博物馆,实现区域共享和校企共享。推动建设一批网络直播公开课,培育一批网络教学名师。推动项目单位面向社会开发一批职业培训包,助力教育服务供给模式升级。
(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建设科技创新平台。聚焦行业产业共性技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发挥学校专业和人才优势,联合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共建技术创新平台。每个高水平高职学校至少建成1个校企协同创新平台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每个优质中职学校至少建成1个技术技能创新平台;每个高水平专业群至少建成1个应用技术研究机构,创造条件建成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个优质专业(群)至少建成1个服务地方中小微企业技术服务平台。
强化协同攻关。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和未来产业等领域,探索建立与“双一流”高校、知名企业、科研院所共同开展技术攻关机制,提升高水平高职学校、优质中职学校技术创新能力和应用技术研究能力。推动项目单位突破学校内部以及与外部的机制体制壁垒,积极探索专业群之间、学校之间的“教研联盟”,面向教育教学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鼓励支持高水平高职学校、优质中职学校建立全国性、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推进职教集团实体化运作。
改革教科研评价。创新教科研评价机制,不以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量化指标评价教师教科研成效,建立健全解决教育教学、企业生产实际问题的教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催生一批教育教学效果好、社会贡献大的教科研成果。建立以创新成果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对在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技术研发、产品升级、工艺开发、技术攻关和技术推广等作出突出贡献的,申报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七)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输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面向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对接产业园区和企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搭建校企就业创业合作平台,促进毕业生精准就业和创新创业。高水平高职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专业相关度、就业起薪点、自主创业比例高于全省同类院校平均水平,优质中职学校高于本市州平均水平;高水平专业群年输送毕业生不少于300人,优质专业(群)年输送毕业生不少于200人。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成果的推广转化,服务中小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传统工艺、民间技艺传承创新。落实《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2019年修订)》,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促进科技成果孵化转化。落实《教育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 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意见》中绩效工资管理的相关规定,激励教师参与技术服务、成果转化等。
做大做强社会培训。推动项目单位联合企业共建职工培训基地,积极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广泛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年培训人次不低于在校生2倍。对接湖南乡村振兴三个“百千万”工程和六大强农行动,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积极参与“技能+就业帮扶”“技能+产业帮扶”“技能+健康帮扶”“技能+宜居环境帮扶”等。推动高水平高职学校、优质中职学校牵头组建区域共享的职业教育培训中心(联盟)、社区学院,建成一批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社区教育示范基地。
建设高水平智库。发挥楚怡职业教育智库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面向区域(行业)发展需求,建设专业智库,为区域(行业)创新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思想产品。推动“双优计划”建设单位加强教科研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探索建立项目单位协作机制,加强职业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服务区域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八)提升国际化水平
协同湘企湘品走出去。推动高水平高职学校、优质中职学校组建协同湘企湘品走出去联盟,与“走出去”湘企深度合作,承担“走出去”中资企业海外员工教育培训。推动“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单位开发国际通用的职业教育标准与资源,建设海外员工培训中心,积极开展汉语培训、技能培训等。
促进中外职业教育合作交流。推动项目建设单位与国际高水平职业教育机构开展学术研究、标准研制、师生交流等,积极参与中非经贸博览会职教论坛、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形成一批湖湘特色的教育交流、技能交流和人文交流品牌。推动项目建设单位实施教学团队、领军人才境外培训计划。
三、申报与管理
(一)“双高计划”申报条件
1.申报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必须是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学校、职业本科学校,并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职业教育办学方向,近五年无重大违规办学行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负面舆情。
(2)近三年省教育厅组织的专业技能抽查和毕业设计抽查达到合格。
(3)当前基本办学条件未受到教育部的黄色预警(黄色警告)或红色预警(红色警告)。
(4)学校举办者高度重视学校建设和发展,出台经费投入、人才引进、产教融合等政策,支持湖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
2.申报高水平高职学校的,须在立德树人、学生发展、专业建设、教师发展、学校创新发展等五个方面,均有1项及以上标志性成果。
(1)立德树人
①立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或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
②立项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试点院系),或湖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试点院系);
③近五年立项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或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2)学生发展
④近五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高于全省高职高专学校平均水平或获得就业一把手工作督导优秀;
⑤近五年在校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或参加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等奖及以上;
⑥近五年在校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挑战杯”竞赛获奖,或参加湖南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挑战杯”竞赛获一等奖及以上。
(3)专业建设
⑦立项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或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不含培育项目);
⑧主持(联合主持)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主编的教材入选“十三五”“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或主持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不含培育项目)、立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不含建设项目);
⑨立项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或湖南省现代学徒制试点。
(4)教师发展
⑩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学者,或入选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芙蓉教学名师;
⑪在编在岗教师获评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技术能手,或获评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书育人楷模、技术能手;
⑫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或入选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思想政治)教学团队;
⑬近五年教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含原信息化教学大赛)获奖,或参加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职业能力竞赛(含教学能力比赛、专业技能比赛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一等奖。
(5)学校创新发展
⑭学校立项为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或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⑮2014年以来学校作为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教材建设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
⑯2014年以来学校作为完成单位获得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或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
⑰学校作为完成单位近两届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湖南省科学技术奖;
⑱学校立项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⑲学校获评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或立项湖南省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
⑳学校立项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3.申报高水平专业群的,须满足申报基本条件。
(二)“双优计划”申报条件
1.申报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群)必须是独立设置的中职学校,并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职业教育办学方向,近五年无重大违规办学行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负面舆情。
(2)校园面积、校舍面积、专任教师总数、在校生规模等基本办学条件达到《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0〕15号)要求。
(3)学校举办者高度重视学校建设和发展,出台经费投入、人才引进、产教融合等政策,支持湖南省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群)建设。
2.申报优质中职学校的,须在立德树人、学生发展、专业建设、教师发展、学校创新发展等五个方面中的任意三个方面(五选三),均有1项及以上标志性成果。
(1)立德树人
①近五年立项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或湖南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②立项湖南省中职思想政治教学团队;
③近三年入选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成果展演展览优秀案例,或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优秀案例、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典型经验。
(2)学生发展
④近五年在校学生获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获奖;
⑤近五年在校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或参加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奖;
⑥近五年在校学生参加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获奖,或在省赛中获奖;
⑦近三年专业技能抽查、公共基础课普遍测试达到合格;
⑧近五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高于本市州中职学校平均水平。
(3)专业建设
⑨立项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或湖南省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⑩立项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或湖南省现代学徒制试点;
⑪主编的教材入选“十三五”“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或湖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材;
⑫主持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不含培育项目),或立项省级精品课程(优质精品课程)、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不含建设项目)。
(4)教师发展
⑬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教学名师;或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特级教师、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中职名班主任工作室;
⑭在编在岗教师获评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技术能手、三八红旗手;或获评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技术能手、三八红旗手;
⑮立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或入选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典型案例或教师个人专业发展典型案例,或立项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教学团队;
⑯近五年教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含信息化教学大赛)、班主任能力比赛获奖;或参加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职业能力竞赛(含教学能力比赛、专业技能比赛、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能力比赛、信息化教学能力比赛)获一等奖,或参加湖南省中职班主任能力(含基本功)比赛获一等奖;
⑰在编在岗教师主持省级及以上社科基金课题、自科基金课题、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5)学校创新发展
⑱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或立项湖南省卓越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
⑲2014年以来学校作为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作为完成单位获得湖南省教学成果奖、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湖南省科学技术奖;
⑳承担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或省级培训;或承办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文明风采德育实践活动、班主任能力竞赛活动。
3.申报优质专业(群)的,须满足申报基本条件。
(三)项目管理
“双高计划”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55号)管理,“双优计划”参照管理。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协同推进
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等省直部门负责宏观布局、统筹规划、经费及项目管理。各高职院校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分别向学校主管单位、市县政府主动汇报两个计划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争取相关支持政策,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深化改革创新,聚焦重点任务,科学编制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健全责任机制,扎实推进建设,确保工作成效。我厅成立项目建设咨询专家委员会,为项目建设提供咨询。
(二)完善保障机制
各地和学校举办者要制定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办法,新增的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且在完善生均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给予经费支持。省财政将在相关专项经费中对项目建设给予奖补支持。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出台具体举措,为实现项目建设目标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合理规范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绩效。
(三)发挥示范作用
通过研讨交流、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推广“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成果。项目建设单位要通过专业共建、课程共建、教学指导等方式,将建设成果向其他职业院校推广,并向省外辐射,扩大湖南职业教育在全国的影响。